民生连线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你关注的问题都在这里
连线主持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魏红萍
连线嘉宾: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李建伟
针对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缴纳物业费的惠民政策,不少市民反映,对提取频次、可提取房屋类型、哪些情形无法办理提取等问题存在困惑。10月28日,记者连线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李建伟,对政策进行权威解读,清晰说明办理条件、操作流程与禁止情形。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适用哪些人?
答:在乌鲁木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不存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哪些情形不能办理?
答:一般有3种情形,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存在提取生效类的协议。同时该项业务不适用“全家帮”提取政策,即:非房屋产权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不能以该房产申请提取。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对购房范围有何限定?
答:该项政策仅适用于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乌鲁木齐市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物业费。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多久可以办理一次?可以提取几次?
答: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支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住房物业费;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各自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住房物业费。
问:每套房每年可以提取多少钱用于支付物业费?
答:以物业开具的缴费凭证为依据,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可提取金额=房屋建筑面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2个月计算,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答: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App和线下柜台两个渠道办理,App渠道采用智能审批“秒到账”,无需等待,办理更方便快捷。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线上手机App渠道:线上签订承诺书,录入不动产权等房屋信息及提取人I类银行卡号,即可办理。
线下柜台渠道:身份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提取配偶方公积金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网签合同);物业费缴费凭证(发票或收据);提取人I类银行卡。
温馨提示: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办费。请市民提高警惕,不要相信非法中介代办,避免财产损失。相关政策详情,请拨打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