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报道)10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抓实党代会精神学习领会,用好“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平台,引导人大代表加强宣传和解读,推动大会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要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工作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全疆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要聚焦目标任务,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部署,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抓牢抓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加快制定自治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地方性法规,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助力建设符合新疆特点的高质量发展路子。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明纪律作风,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李宁平、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艾尼瓦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陈明国列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马合木提·吾买尔江,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25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7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