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丨从机关到牧区 法治之声传遍天山南北
——新疆扎实开展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系列活动
9月22日,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新疆艺术学院驻岳普湖县阿其克乡巴扎村工作队开展中秋走访活动,大家一起拉家常、话团结,其乐融融。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约提克尔·尼加提摄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9月21日至27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
连日来,新疆各地精心部署、全域推进,围绕法治宣传、理论研讨、基层宣讲等重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系列活动,在天山南北营造出遵法守规、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
深研细悟,用法治思维夯实民族工作根基
法治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支撑,政策研讨是推动民族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新疆各地坚持以学促思、以研促干,聚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
新疆大学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开展校院两级联动学习活动,以“集中学法+专题讲座+师生座谈”模式,系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9月22日,该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知名专家专题授课,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师生座谈研讨,引导青年学子立足专业优势,主动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生动讲好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
9月21日,塔城地委统战部组织地县宗教团体召开专题会议,大家立足岗位实际,围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落地进行交流研讨。塔城地区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秦孟江表示,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融入教义教规阐释、教育引导群众正信正行全过程。
同一天,民丰县尼雅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集中研讨学习活动,参会代表结合基层治理交流心得。民丰县人大代表阿依赛乃姆·安外尔表示,将常态化开展入户宣讲,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法润基层,让法律条文走进群众心坎
法律要发挥作用,必须走进群众、贴近生活。宣传周期间,新疆各地创新宣讲形式,组织普法队伍深入校园、社区、乡村、企业,用通俗语言、鲜活案例解读法律条文,将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
校社联动普法,筑牢青少年民族团结根基。9月21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建陶社区联合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九中学,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讲活动。人大代表走进校园,系统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9月22日,喀什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性巡回宣讲团先后走进麦盖提县希依提墩乡、麦盖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宣讲。宣讲团用接地气的语言,把法律条文与身边民族团结感人故事有机结合,既细致解读法律核心要义,又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身边故事,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温情瞬间,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各民族互相帮助、和睦生活,就是最好的团结。”在现场聆听宣讲的希依提墩乡琼库尔买里村村民阿孜古·牙生表示,今后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和各族村民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青春聚力,群团组织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
宣传周期间,群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用接地气的语言、群众身边的故事,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根植各族青少年和基层群众心中。
牧区地广人稀,如何让法律声音抵达最远一户牧民?9月22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马背宣讲队走进偏远牧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针对牧民居住分散的特点,宣讲队队员策马奔赴各个放牧点,把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队员结合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向牧民讲解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理念浸润草原。
9月21日,布尔津县妇联在公园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专题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活动现场,妇联干部通过设置宣传点位、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解答咨询等方式,用家常话释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从机关单位到乡镇村落,从校园课堂到草原牧场,法治之声传遍天山南北,团结之花绽放戈壁绿洲,各族群众在沉浸式学习、互动式参与、常态化交融中,进一步凝聚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思想共识。
(记者李嘉妮,通讯员张梦心、胡阳、郭衍闻、姜雪娇、热依拉·麦麦提、沙奇、童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