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临近 新疆发布酒类产品消费提示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酒类产品消费迎来高峰。9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酒类产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酒类,警惕“特供”“专供”等违规产品和虚假功效宣传。
消费者选购酒类产品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不要从流动摊贩、私人代购、无资质微商、无法核实资质的直播间等渠道购买。标注“特供”“专供”“内供”“军供”“机关接待”等字样的酒类,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切勿购买。酒类属于普通食品,不具有保健、治疗功效,对宣称可以“治病”“提高免疫力”等内容的虚假推销,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选购预包装酒类时,要仔细核对产品名称、配料表、酒精度、生产日期、生产者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进口酒类应有中文标签,经营者应能提供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无中文标签、标签字迹模糊的产品不要购买。
针对散装白酒,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散装白酒溯源难度较大,购买时要选择正规渠道,留意容器上标注的产品信息。无标识、价格明显偏低、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坚决不购买、不饮用。
同时,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要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票据,方便后续维权溯源。如发现假冒伪劣、标签不合格、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酒类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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