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新疆法院:柔性执行助困境企业“重生”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这份证明太及时了!”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林某紧握《信用修复证明书》如释重负。他因历史涉诉记录被银行拒贷,企业发展停滞。法院核查其已全额履行义务,依法出具修复证明,贷款顺利获批,生产线重新转动。
一纸证明,救活一家企业;一次“活封”,留住上百个岗位。从“竭泽而渔”到“放水养鱼”,从“一拍了之”到“活封活扣”,从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新疆法院以刚柔并济的智慧,为困境企业打通“堵点”,让经营主体在法治框架下重获生机。
如何在依法保障胜诉方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新疆法院明确:对暂时困难但有前景的企业,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杜绝超标的查封。
吐鲁番市某葡萄干加工企业,因受客观因素影响,自2021年起拖欠房东何某3年租金48万元。2023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核查企业确无足额财产,但它是本地葡萄销售和品牌推广的重要力量,具备盘活可能。
法官并未简单查封企业,而是反复与何某沟通,促成“活封活扣”——封存权属,允许企业继续经营,同时建立财产台账、监管销售回款,制定定期报告制度。企业边生产边还债,2025年8月计划升级设备,法官再次协调何某放弃延期利息。最终企业一次性付清48万元,案件执结。
“权属查封而不限制使用,禁止转移、变卖、隐匿、抵押,允许正常生产。”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光胜说,这套模式既能保障债权,又能保住企业“造血”功能。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对被执行企业财产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案件数达2205件,涉及标的额74.15亿元,为近2000家经营主体“松绑”。
2024年,温泉县某合作社以土地厂房抵押向金融机构借款376万元,后因经营困难逾期。法院依法“活封”资产,但合作社无不动产权证、设备老旧,若直接拍卖必然大幅贬值。
法官摒弃“一拍了之”的办案思维,经双方同意组织评估后,允许被执行人自行寻找高于评估价的买家,价款全额汇入法院专用账户。今年8月,交易达成,转让价款全额到账,法院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保全。
执行完毕不等于信用重生。许多企业履行义务后,仍因历史记录在融资、投标中处处碰壁。
今年7月,克拉玛依某旅游影视公司因合同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44万元。法官启动财产查询、梳理争议,主动约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人方反映:“我们正参与多个重点项目投标,一旦被公开惩戒或冻结基本账户,会直接影响投标资格!”申请执行人则盼着早日回款。
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担心分期还款期间征信显示“执行中”会被系统拦截,索性放弃分期,通过股东筹款和应收账款回笼等方式一次性付清。款项到账当日,法院解除全部查控,同步更新信息,企业信用“一键恢复”。
作为司法信用修复载体,《信用修复证明书》能有效破解企业“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困境,让已经还清债务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恢复经营活力。今年以来,喀什两级法院已发放6份修复证明,帮助6家企业卸下“信用包袱”、轻装上阵。
据悉,2025 年,新疆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391人次,同比下降1.82%;信用修复33190例,同比上升 35.15%——“一降一升”的良好局面折射出惩戒 与激励并重的司法导向。
今年8月10日,博湖县人民法院收到西安某公司送来的锦旗。“感谢法院的善意执行,让我们企业喘过了这口气!”该公司负责人思某说。
此前,该院受理了西安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14件执行案,总标的177万余元。企业暂无财产可处置,无力一次性清偿,但仍在经营。法院没有机械执行,而是组织多轮协商,释明若“挤干榨尽”只会多输,分期偿债才是出路。最终全体申请执行人同意和解——企业按月交款、法院统一分配。
目前,该公司因经营好转加快清偿速度,累计还款14期、37万余元,法院也依法解除了法定代表人的限高令。
“执行工作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兼顾现实发展。对有生机、守信用的企业,用司法温度帮他们渡过难关,才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自治区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一个个案例、一组组数据,印证了新疆法院司法护航 经营主体的成效——让生产经营“转”起来,让困境企业“活”下去,这既体现法治的力度,更传递法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