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曹华报道)8月3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全区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为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提供基础支撑。

7月10日,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阿勒泰分局联合阿勒泰市森林消防等部门,深入林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排查专项行动。阿勒泰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此次区划将森林火险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布尔津县为全区唯一Ⅰ级森林火险区;乌鲁木齐县等59个县(市、区)划定为Ⅱ级森林火险区,温泉县等38个县(市、区)划定为Ⅲ级森林火险区。草原火险分级方面,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等7个县列为Ⅰ级草原火险区;另有70个县(市、区)、18个县(市、区)依次划定为Ⅱ级、Ⅲ级草原火险区。
据了解,此次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工作是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全国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开展,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最终确定了我区各县(市、区)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
新疆气候干旱少雨,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艰巨。此次火险区划等级的完成,有利于推动新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发展。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及时启用本次区划成果,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因险设防、精准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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