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
全面有效推动法律高质量实施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刘翔报道)7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认识,交流学习各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经验做法,全面有效推动法律高质量实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团结事业的领导,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律定位和法治功能,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效做好全疆地方性法规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衔接配套,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全社会一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加强法律学习宣传,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等履职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不断提升贯彻实施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把法律原则性规定细化为符合新疆实际、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条款。要强化全局意识,增强执行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律有效实施。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力量。
王明山、李宁平、迪力夏提·柯德尔汗、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艾尼瓦尔·吐尔逊、宋亚君参加。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等9家单位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