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报道)7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听取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废止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说明;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草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重新确定阿拉尔市、铁门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2025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202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关于2025年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听取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还审查了部分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布鲁克羊保护与发展条例》、报请批准关于修改《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废止有关法规的决定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李宁平、迪力夏提·柯德尔汗、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艾尼瓦尔·吐尔逊、宋亚君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潘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