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3件
5月30日,我区接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43件(无重点关注案件),其中:来电39件,来信4件。43件案件中,乌鲁木齐市23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件、昌吉回族自治州4件、哈密市4件、喀什地区4件、塔城地区1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件、阿克苏地区1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件。
本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中,按环境污染类型分为大气污染18件、噪声污染12件、固废污染6件、生态破坏4件、水污染2件、其他污染1件。
截至5月3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区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21批次1069件(重点关注案件78件),其中来电895件,来信174件。上述信访举报案件已转办当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仲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