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木热提·吾布力同列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 发挥代表作用 推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报道)5月20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同列席、旁听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代表座谈交流。
8名全国、自治区、市及县级人大代表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夯实民族团结法治根基”主题,结合自身履职情况交流发言,14名代表书面发言。祖木热提·吾布力表示,将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建议,积极采纳或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祖木热提·吾布力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要深刻认识这是一部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法律、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以及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切实增强推动法律贯彻实施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凝心聚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
祖木热提·吾布力强调,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优势,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学懂,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主动讲好身边民族团结模范故事,推动法律精神深入人心。要模范遵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项规定,带头践行法治精神,躬身示范促进民族团结,主动与各族群众交心交友、互帮互助,推动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围绕法律实施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群众对法律实施效果的真实反映,注重从法律制度层面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让法律法规更好体现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祖木热提·吾布力要求,要加强服务保障,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履职保障,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好涉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议案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
买买提明·卡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