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23项重点措施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重点措施》,制定23条具体举措,覆盖规划、土地、资金、审批、服务、机制、保障等城市更新工作的全链条,以精准政策组合拳破局解题,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更新行动专班负责人李岩介绍,这份“政策清单”紧扣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从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加强规划和土地要素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完善项目流程、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与优化城市更新不动产登记、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强化组织推进力度7个维度,全方位助力城市内涵式发展。

4月8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南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场地配套建设现场。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王亚芸摄
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方面,鼓励南疆人口大县因地制宜开展县城体检,指导设市城市制定面向实施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聚焦地下管网、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厂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消防设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精准谋划建立重点项目库。
加强规划和土地要素保障方面,促进存量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城市的旧厂房、仓库、闲置用房、历史建筑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用于公共服务、文旅休闲用途的,可享受用地过渡期优惠政策。
拓宽资金渠道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配城市更新专项贷款产品和服务,构建城市更新全周期金融产品体系,强化“政金企”协同联动,推动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各环节。
完善项目流程方面,优化规划许可,对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等的更新类项目,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打包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合验收、帮办服务等举措,以审批“减法”换取项目推进的“加法”。
李岩介绍,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送教上门”“以培代训”,确保政策在基层接得住、用得好。通过政银企协同、公众参与,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案例,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让各族群众在城市更新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收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