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政法联动系列报道②丨普法出新 善治有为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王晨 古雪丽 韩晋 通讯员 闫伟 张涛 杨金茂 高乐 李梦佳 马燕
4月是我区第二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一个月来,全区政法部门亮出普法品牌,将优质司法资源转化为普惠性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以全域普法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本报选取部分地州县市的普法案例,展示各地探索基层普法新路径的务实举措。

鄯善县双水磨小学学生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庭审。受访单位供图
吐鲁番市 “交河之子”守护少年的你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于2024年联合市教育局推出“交河之子”未成年人保护品牌。该市两级法院依法适用“三令一提示”机制,将法治宣传与心理疏导有机融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协同发力,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故事
“泳衣遮盖的地方,就是我们身体的‘禁区’,别人不能碰!”4月10日,在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中心学校礼堂,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法官萨尼亚·赛米开展普法讲座,台下400余名师生认真聆听。
“如果叔叔摸你,还让你坐他腿上,怎么办?”萨尼亚提问。“拒绝他!”“告诉妈妈!”学生们争相抢答。接着,萨尼亚拆解“熟人诱导”“网络搭讪”等常见作案手法,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学生们需要警惕的不只是“隐私部位被触碰”,恶意的语言骚扰、不良视频的传播等都是危险信号。
预防性侵害教育内容敏感、讲授难度大,一直是学校教育的短板,却是学生们成长路上的必修课。这个平日里让老师“不知道怎么开口”、学生羞于讨论的话题,在萨尼亚的引导下,大家积极响应,参与互动。
讲座结束后,有学生说:“以前我觉得这种事不好意思说,现在知道了,万一被侵犯一定要勇敢讲出来。”
成效点评
从一堂法治课到一张守护网,“交河之子”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已成为吐鲁番法治建设的一张特色名片,赢得当地群众广泛认可。家庭监护能力不断增强,校园安全防线更加牢固,社会保护漏洞渐次补齐,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协同护苗从共识走向共为。

“玛检说法”普法团队在玛纳斯县北五岔镇直播。 受访单位供图
玛纳斯县 “玛检说法”组团破圈赋能
2016年,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培育“玛检说法”普法品牌,将新媒体作为检察宣传“轻骑兵”,依托办案实践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历经迭代升级,该品牌从单一图文栏目成长为集微直播、微视频、法治微电影、线下宣讲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成为新疆基层检察普法标杆。
普法故事
近日,“玛检说法”民法典专场直播走进玛纳斯县北五岔镇,深入剖析相邻权、高空抛物、土地承包等知识点。网友踊跃提问,检察官在线答疑。
“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如果砸到人却找不到是谁扔的,该怎么办?”网友“天涯若比邻”提问。
检察官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损害的,由实际抛物人担责;找不到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住户外,其他可能加害的住户共同补偿。找到侵害人后,大家可向他追偿。”
网友“夕炙”提问:“我和老伴想把新房过户给孩子,能设立居住权保护我和老伴的权利吗?”
检察官解释:“居住权是民法典给咱们的‘定心丸’。你们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形式设立居住权,房屋产权过户给子女后,你们的居住权仍受法律保护,但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这样才能生效。”
直播留言区互动不断,话题讨论氛围热烈,法治理念顺着网络信号传递到千家万户。
成效点评
“玛检说法”普法品牌用群众听得懂、能共情的家常故事,将民法典从法条变成群众能用、会用、好用的 “维权宝典”,让法治精神扎根基层、浸润人心,被大家称为“百姓身边的法治宣传员”“指尖上的检察院”。

“梨香普法”宣讲队队员向游客开展反诈宣传。通讯员 阿布拉江·塔依尔摄
库尔勒市 “梨香普法”描绘共治新“枫”景
库尔勒市公安局以香梨小镇为前沿阵地,打造“梨香普法”品牌,将普法阵地从会议室搬到梨园地头、农家院落,法律服务跟着农时走、围着群众转,以法治力量护航香梨产业发展。
普法故事
进入4月,库尔勒梨园用工需求大增,劳务约定、薪酬结算等矛盾时有发生。
在库尔勒市阿瓦提乡某梨园,种植户临时雇了多名工人,但未在开工前明确工价、操作标准。劳作结束后,种植户认为工人操作粗放,不符合种植要求,要扣工钱;工人则认为种植户事先没有明确操作标准,理应全额结款,双方争执不休。
“梨香普法”宣讲队队员、库尔勒市公安局阿瓦提乡派出所民警王金乐、周海双正在梨园开展专项巡防,闻讯后赶到现场。两人先安抚双方情绪,随后就地开设“梨园法治小课堂”,用“苞谷馕”式的语言讲解:“临时用工受法律保护,工钱不能随便扣。口头约定虽有法律效力,但容易说不清,最好签个书面协议。”
王金乐提醒种植户,用工要“先约定、后干活”,明确质量和薪酬;提醒工人,注意留存考勤、聊天记录等凭证,依法维权。
经调解,种植户全额支付工钱,工人承诺按标准操作,双方握手言和。
成效点评
“梨香普法”品牌紧贴农事规律与群众需求,深耕基层治理,通过沉浸式田间宣讲、以案释法、矛盾化解,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同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多元共治基层基础,持续净化涉农经营环境,涵养乡村文明新风。
从农家小院调解到乡村警务护航,富有梨城特色的“枫桥经验”正在库尔勒落地生根。

“瓜香普法”工作队队员向瓜农讲解法律知识。 受访单位供图
哈密市 “瓜香普法”不负农时不负春
哈密是闻名遐迩的哈密瓜之乡。近年来,哈密市司法局打造“瓜香普法”品牌,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将法治服务贯穿春耕、夏管、秋收全过程、各环节。
普法故事
4月15日一早,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一处瓜田边围满了人,两个自称“化肥厂代表”的年轻人举着广告单吆喝:“这肥能让瓜产量翻倍,大伙一起买,优惠幅度大!”
不少瓜农准备付款时,被一个人的一句话劝阻住——“老乡们先停一停,咱们把这肥的底细弄清楚再买!”喊话的是“瓜香普法”工作队队员。
广告单上,“增产翻倍”“无效退款”等字被加粗处理,可肥料包装袋上没有标明生产许可证号,也没有成分说明。队员们兵分两路:一路在现场了解肥料配比、使用方法等,另一路迅速将情况报送至伊州区农业执法大队。
20多分钟后,执法大队人员赶到现场。包装袋被拆开,里面颗粒松散、色泽发暗,与正规复合肥不符。
“瓜香普法”工作队趁热打铁,在村委会大院讲起法治课。队员逐条解释:“包装袋上没有注明证号,涉嫌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增产翻倍’没有依据,是虚假宣传。”
当天下午,村民按“瓜香普法”工作队指引,从正规农资店分批购得合格肥料。南湖村还设立“法治信息栏”,张贴农资识假技巧和维权渠道。
成效点评
“瓜香普法”品牌扎根瓜乡农事实际,紧扣关键节点开展精准普法,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普法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切实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为哈密瓜产业健康发展、乡村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