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拟授予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见义勇为模范”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4月17日,洛浦县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示,拟对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同志“勇救落井儿童”行为申报县级“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关于授予县级见义勇为模范的公示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调查核实、研究评审,拟对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同志“勇救落井儿童”行为申报县级“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必要信息
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女,2000年11月出生,维吾尔族,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镇伯克艾日克村人,大专学历,2023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洛浦县公安局杭桂镇派出所七级勤务辅警。
2025年4月16日10时45分许,洛浦县杭桂镇派出所接到报警,杭桂镇兰干艾日克村一名2岁女童在玩耍时不慎坠入一口深达40米、直径不足40厘米的枯井中,孩子大半个身体陷入井底淤泥,情况万分危急。派出所民警火速出动,并紧急联系消防、医疗等部门展开救援;因井内空间狭小,常规救援设备根本无法施展救援。此时,身体瘦小的辅警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主动请缨下井救援,在众人的协助下仅凭一根安全绳深入井底,尽管井内氧气含量骤降,且出现头晕、耳鸣的情况下,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不断深呼吸保持清醒,将小女孩的身体一点一点的从淤泥中拉出来,迅速用安全绳将女孩固定在胸前,单手托住孩子,另一只手拽住绳索,向井口发出拉升信号,升井的过程中,她全程用身体护住女童头部,避免二次伤害,最终成功将女童救出。
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作为一名刚加入警队不久的00后辅警,以瘦弱的身躯扛起了生命的重量。她在深井救援中的英勇行为,不仅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临危不乱的心理素质,更加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她以血肉之躯为生命托底,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辅警的责任担当,是公安民警、辅警学习的模范。
二、见义勇为行为审议、评定时间
2025年4月17日,经洛浦县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布帕太姆·阿布杜喀迪尔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
三、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四、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洛浦县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洛浦县委政法委);
受理地址:和田地区洛浦县北京路6号;
受理电话:0903-6622535;
受理邮箱:458003704@qq.com。
洛浦县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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