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贸试验区实现外汇NRA账户不落地结汇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冉虎报道)10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当天,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高铁新区天鹅湖路自贸支行办结新疆外汇管理新政出台后的首笔业务。
外汇NRA账户全称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细则》规定,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外汇NRA账户办理不落地结汇业务。
《细则》发布当天,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高铁新区天鹅湖路自贸支行为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境外企业“香颂国际”办理了外汇NRA账户不落地结汇境内支付业务,将其外汇NRA账户下28.5万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后,在境内支付给新疆面包蛋糕连锁品牌经营商、外商投资企业新疆和睦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企业发展经营。这一业务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李晶介绍,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的支持下,外汇NRA账户不落地结汇业务突破了境外机构只能用外汇向境内企业支付的限制,实现了外汇NRA账户直接结汇成人民币并用于境内支付,增强了境外机构资金使用的便利性,对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吸引境外机构集聚、推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正在筹备新门店,急需资金,中国银行的不落地结汇服务,极大地便利了我们企业的资金运作。”新疆和睦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刚说,从提交业务申请、资金汇出到结汇入账,全程仅半天,充分满足了企业对收款时效的要求。
“此次业务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支持指导和中国银行在金融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李晶表示。
作为深化外汇金融“放管服”改革先行者之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提升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的便利性,助力打造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的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李晶表示,未来该行将聚焦新疆独特区位优势,持续为涉外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