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个方面16条财税支持政策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洁在答记者问时说,为助力推动自治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厅对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牵头研究提出了4个方面共16条具体的财税支持政策,为自治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主要包括:一是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现有中央及自治区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工业、农业、市政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二是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近日,中央财政已预拨我区部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1.65亿元,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还将筹集1亿元左右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启动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三是2027年前,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发放1亿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各地州市财政配套1亿元,支持我区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四是积极安排使用好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资金,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引导推动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
记者 徐婵媛
监制 薛静 余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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