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新疆司法行政在行动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隋云雁报道)“店主承诺‘假一赔十’有效吗?”“什么商品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连日来,新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打造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良好法治环境。
自治区司法厅制作“法润天山·微访谈”节目,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宾就食品安全相关内容开展专题访谈,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生动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月12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王家沟街道司法所开展“放心消费 法治护航消费者权益”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张淑婷 摄
3月12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王家沟街道司法所在钢材市场开展“放心消费 法治护航消费者权益”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揭秘消费陷阱、戳穿骗子套路、传递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
塔城市司法局新城街道司法所邀请律师开展普法宣传,聚焦群众需求与困难,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以及维权途径、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等,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提醒经营者合法经营。
“今天不仅观看了节目,还学习到了有用的法律知识。”3月13日,布尔津县阔斯特克镇江阿吉尔村村民努尔勒别克·达吾什说。当日,阔斯特克镇司法所邀请布尔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该村文艺活动现场,围绕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开展法治知识讲座,细致讲解了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基本常识和维权法律程序。
近日,库车市司法局玉奇吾斯塘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库车市司法局供图
库车市司法局在“法治库车”视频号推出“3·15”普法微视频。微视频由工作人员自编、自导、自演,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各族群众警惕各类消费陷阱,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该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线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