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身边事丨吉木乃县法院温情调解化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阿勒泰新闻网-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古扎丽·阿布都热西提 通讯员 古丽沙比拉·赛尔江) 近日,吉木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以柔性司法理念为指引,通过温情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24年,原告吾某与被告哈某口头约定房屋买卖协议,原告购买被告住房,约定首期购房款3.5万元。协议达成后,原告依约支付全款,但被告迟迟未履行房屋过户义务。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被告退还全部房款,但实际仅退还2.08万元,剩余1.42万元长期拖欠未还。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吉木乃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剩余购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核查证据,精准厘清事实脉络与双方诉求。研判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无尖锐矛盾且均有化解意愿,具备调解基础。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性解决纠纷,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以柔性司法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客观、公正、中立原则,耐心倾听双方陈述,聚焦争议焦点,兼顾情理与法理。原告表示,拖欠的1.42万元是辛苦积攒的血汗钱,被告拖延还款让其难以接受。被告承认欠款事实并致歉,但坦言经济困难,希望分期偿还。
了解双方实际情况与真实诉求后,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讲解法律规定,引导其体谅被告难处;另一方面督促被告正视违约责任,主动履诺。经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温馨提醒:房屋买卖属于重大财产交易,事关个人切身利益。交易过程中,双方务必签订规范、完整的书面买卖合同,对交易金额、付款方式、过户时限、交付标准、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约定,留存交易凭证,从源头上规避交易风险、减少民事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