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 主体责任的提示
阿勒泰地区广大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资质合规经营。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亮照经营,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严禁无证、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范与应急处置流程。
(二)原料采购管控。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和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
(三)加工操作规范。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和加工要求,规范使用冷藏冷冻设备,定期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烹饪过程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留样规范(按规定品种、数量、时间留存,记录完整)。
(四)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及时清除垃圾杂物,防止病媒生物滋生。餐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须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五)信息公开公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采购信息、监督抽检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
(一)主动接受检查。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工作,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经营台账、采购记录、消毒记录等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拖延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违规经营等问题,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到位。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希望各餐饮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如遇监管相关疑问,可联系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