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 释放出“放、扩、提、奖、便”五大红利
阿勒泰新闻网-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胡俊秀)9月3日,记者从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8月1日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指出,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3个月参保固定等待期;对连续参保的人员给予每年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奖励。
记者了解到,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为医保待遇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另外,《指导意见》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同时,允许参保人员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费1年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指导意见》还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仅如此,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还可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另外,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今年年底前将力争实现所有省份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共济,明年将加快探索推动跨省个人账户共济。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但是卡(码)不能共用。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经办中心负责人王璇表示,《指导意见》释放出五大红利:一是“放”,即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二是“扩”,即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三是“提”,即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四是“奖”,即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五是“便”,即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在基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