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以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 进一步提高基层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浅析如何以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阿勒泰地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张红梅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当前,残疾人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
一、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地区共有各类残疾人3.71万人,占总人口的5.77%。截止2019年9月,全地区实际持证残疾人为22090人,其中视力残疾2655人、听力残疾1955人、言语残疾413人、肢体残疾12647人、智力残疾1591人、精神残疾1372人、多重残疾1457人。
自1998年地区残联及各县(市)残联单列以来,各县(市)逐步成立了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县(市)残联分别成立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承担着当地残疾人事业工作。64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残联,配备了专(兼)职残联干部。540个行政村(社区、分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2009年7月,富蕴县人民政府批转实施了富蕴县残联提出的《富蕴县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健全、完善了富蕴县乡(镇)、村(社区)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明确了工作标准、报酬,健全了残疾人机构,该县五乡五镇均设立了残联,并配备了专职委员,乡(镇)残联理事长基本由副乡(镇)长兼任,乡(镇)残联专职委员健全,各行政村及社区也相继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全县10个乡(镇)、88个村(社区)都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为富蕴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县(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健全,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级残联组织普遍存在缺编少人的状况。各县(市)残联编制数共有39个,抽调至驻村管寺、专项办、南疆务工办、警务站等人员共15人,实际在岗人数只有24人,人员缺乏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以阿勒泰市残联为例,编制数为12人,其中派驻工作队4人、驻村管寺1人、政务大厅1人、扶贫专班1人,实际在岗只有5人,开展残疾人各项工作较为吃力,且其他县也存在此类问题。
二是基层残联专职委员严重不足。各乡(镇、街道)残联因无编制,无法全部实现理事长专职,都由民政专干兼任。64个乡(镇、街道)仅配备了26名残联专职委员,其余都是兼职,且变动频繁,影响了对残疾人的服务。全地区540个村(社区)只聘任了98个残疾人专职委员,82%的村(社区)还没有配备,致使残疾人工作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落实。目前,青河县各乡(镇)选聘的32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纳入财政转移支付,每年仅给予500元补助。富蕴县社区残协和村残协专职委员工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但由于县财政经费紧张,从2017年已将村(社区)专职委员的工资补助全部取消。待遇问题得不到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纷纷离岗,导致入户走访、信息统计等基层残疾人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三是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综合素质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的要求。随着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中信息化、电子化手段不断增加,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就业培训需求、精准康复、燃油补贴、信访、文体、基层组织建设、残疾人证及动态更新等基础数据都需在全国残疾人工作服务门户网站录入,由于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年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不一,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残疾人专职委员对工作要求领悟不透,工作内容一知半解,电脑操作有困难,导致残疾人基础数据摸底排查不精准,康复需求数据不清,信息录入不完整,严重影响了惠残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目前,各县(市)仅举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14期,培训154人次,残疾人专职委员能力提升等培训力度仍需继续加强。
四是工作经费与基层残联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目前,大部分县市都能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经费,但基层开展活动、扶残助残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各乡(镇、街道)残联都没有专属的办公场所,没有专项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老化,办公耗材及活动经费无法保障,影响了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康复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健全。各县(市)残联没有设立基层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机构,缺少必要的残疾人康复、就业保障的专业人员,无法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连续性的康复医疗、护理、训练、指导、培训、托养等服务。目前在建的阿勒泰地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布尔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也没有专业的康复技术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各级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快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快速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县(市)残联领导班子。各县(市)残疾人基数较大,需要残联干部在做好县(市)安排的各项工作基础上,确保在岗人数满足残疾人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建议在县(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增设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挂职副理事长,不占残联领导班子职数;建立完善专门协会,支持专门协会开展工作,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条件。
(二)完善乡(镇、街道、场)残联组织设置。建议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由1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兼任理事长,并配备1名专职残联副理事长或专干,选聘1名残联专职委员。健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由1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协会主席,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残疾人服务工作,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做好村(社区)残疾人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以残疾人专职委员为重点的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每年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残疾人康复及预防知识、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等惠残政策及电脑操作、信息录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自身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助推阿勒泰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配套专项工作经费。必要的配套经费是保证基层残联正常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议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地区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建议各县(市)将乡(镇、街道)、城镇社区残联(协)专职委员全部列入公益性岗位。对常住人口在1000人及以上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残疾人协会主席的,给予适当补助,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五)健全残疾人康复、就业等服务机构。为帮助残疾人摆脱生活困境,减轻家庭负担,让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共享和谐,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中“健全多元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及“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在县(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康复咨询、评估、转介、社区康复指导、辅助器具展示及适配等服务,做好基层社区康复协调员、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建议有条件的县(市)应增设残疾人康复、就业等服务机构,增设专业康复员、辅助器具配置员等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