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管理 确保搬迁群众稳步脱贫
紧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管理
确保搬迁群众稳步脱贫
布尔津县委常委 阿依丁别克·哈拉胡鲁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布尔津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任务为83户288人,实际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户为82户293人(人口自然增减并在扶贫系统内标识),项目涉及3个乡(镇)<窝依莫克镇、冲乎尔镇、也格孜托别乡>和3个贫困牧业村<阿克阿依日克村、克孜勒托盖村、阿克吐别克村>。安置方式采用分散插花安置15户59人、中心村安置14户56人、城镇安置53户178人。设立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布尔津镇美景天城小区(54户)、冲乎尔镇波尔托别中心村安置点(14户)、窝依莫克镇别斯胡都克定居点(7户)、也格孜托别乡加拉恩阿什定居点(6户),窝依莫克镇阿什巴斯定居点分散安置(2户)。截至2018年底,82户293人已全部实现拎包入住。
(一)村内安置29户,其中,采用分散插花安置15户59人,中心村安置14户56人。在安置住房的同时,为搬迁户配套建设用于后续产业发展的暖圈、围墙等基础设施,鼓励村内安置的贫困户从事畜牧养殖和代牧等职业。其中,波尔托别中心村安置点、加拉恩阿什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出行方便,距村委会较近,便于村级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人档分离”的现象。
(二)进城安置54户,依托小城镇进行安置53户178人(入住前1户1人去世),安置点为布尔津镇美景天城小区6号楼,其中,窝依莫克镇阿克吐别克村入住36户95人,也格孜托别乡克孜勒托入住18户83人,该小区配有物业和社区,临近学校、医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地理位置优越,便于搬迁户出行、就学、就医。目前搬迁户主要依托县城宾馆、酒店等从事旅游服务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美景天城小区搬迁户的实地入户走访,与22名住户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从生活起居、就业增收等方面了解搬迁后的生产生活实情,梳理问题如下。
(一)思想转变仍有差距。搬迁户长期生活在河谷、草场、高寒山区等偏远地带,搬迁至县城后,虽然住进了“新房子”,但仍然存在“旧思想”,由“散居”到“集居”,由“农牧民”到“市民”,在面对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县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生活方式不掌握、不了解,一时难以适应和融入新环境,文化素质也不能满足就业条件。对享受的惠民政策一知半解,存在被动生产生活,有的搬迁户面对生活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逐渐萌生“等靠要”思想,有的搬迁户原有承包地仍然在原籍村,客观上造成了“人地分离”,致使搬迁户不得不返回,仍然以放牧、原地耕种为主要谋生方式,有的搬迁户故土情节重,担心适应不了城镇生活,甚至有回流的思想。
(二)就业增收渠道较为单一。当前县域易地搬迁工作存在热衷于搬迁项目等“硬件”建设,忽视后续产业发展等“软件”建设,在搬迁安置过程中没有同步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安排的就业渠道窄,存在短视思维。搬迁户因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国语水平、技能和综合素质不高。多从事保安、协警等文化水平、技能水平要求较低的岗位,缺少创业发展的一技之长,搬迁户本地就业安置能力不足,仅能够胜任几个公益性岗位,有的搬迁户有就业创业意愿,但没有开展相应的就业培训,总体呈现出就业不稳定,没有持续性的现状。
(三)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不强。个别从事转移就业的搬迁户在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也未享受到“五险”等待遇的情况下,仅是与用工单位达成口头协议,便投入务工。致使搬迁户在务工过程中如若遇到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推诿扯皮薪资待遇等问题时,将直接导致搬迁户没有维护自身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有力依据,一定程度将阻碍搬迁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四)被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漏洞。安置点重安置、轻配套、弱服务现象仍然存在,搬迁户在服从社区化管理意识上还有待提高,存在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的情况,原住户帮扶干部与居住地社区教育宣传的政策不一致(户籍所在地面向搬迁户宣传的内容为农牧民发展等方面政策,县城社区面向搬迁居民宣传的内容为“双创”等方面政策)。同时,进城安置的搬迁户户口仍在迁出地,医保、低保和养老保险也由原户籍所在地管理,导致贫困户需要往返几十公里办理相关手续。致使搬迁群众在政策享受、社区和原籍村委会在履行监管服务职责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和漏洞,在实践中引发了搬迁户与社区、村委会致力的紧张与冲突。
三、原因剖析
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分管领导,这些问题的产生,自身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认真进行反思剖析、深挖根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上还不够紧密。引导搬迁户奋发向上、自主脱贫的力度不够,持续激发脱贫户致富的信心和活力不够。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身在推进工作中对细节的研究和把控上还有缺失,将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简单化、任务化。
(二)在后续产业扶持上还没有下真功夫。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缺乏促进搬迁户稳定脱贫致富的长远思路,致使搬迁后脱贫成果难以长期稳固。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身在谋划管长远、立长效的措施办法上还浮于表面,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的主动谋划意识不强。
(三)对搬迁户法律知识的宣传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搬迁户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也没有开展过相应的培训,致使搬迁户对《劳动法》等政策法规不熟悉,缺乏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身在统筹协调、统筹部署方面存在的不足,没有全面考虑到搬迁户文化水平低、国语水平较差导致法律意识不高的主观因素,将搬迁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眼点片面的放在了搬迁户搬迁入住率上。
(四)社区管理不够规范。易地搬迁项目建设单位还未完全脱手,社区服务没有完全接入,原籍村管理跟不上,三方关系不清,致使社区管理存在难度,对搬迁户在政策、服务、教育引导等方面的缺失,达不到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要求。而我作为分管领导未能提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直至问题产生后才急于应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建议
结合持续开展“冬季攻势”“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和旅游富民工程,发挥产业优势多渠道促进就业,大力支持搬迁户灵活就业,促进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拓宽转移渠道,丰富转移方式,实现搬迁户稳定增收。
(一)依托产业发展,推进转移增收。一是一产以林业、种植、畜牧、中草药种植、设施农业的发展为主,紧扣沙棘种植强县,全面铺开特色种养殖产业发展,稳固市场经济,拓宽增收渠道,有组织的开展季节性务工和农业短期务工;二是二产围绕县域内建设项目用工实际,将固定资产投资、“短平快”等建设项目作为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抓手,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三是三产依托交通运输、旅游、服务、商业、饮食娱乐等产业,大力引导转移城镇就业和灵活就业。四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继续用足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提高搬迁户的申贷获得率,全力支持进城搬迁户从事第三产业增收就业贷款需求,同时支持村内搬迁户贷款用于种植业、畜牧养殖业及旅游经营发展增收产业。
(二)开展技能培训,拓宽就业门路。一是落实好《阿勒泰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和“建档立卡户至少有1人掌握就业技能,零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稳定转移就业”要求,依托旅游富民、庭院经济发展、劳动力转移增收创收,有针对性组织实施就业扶贫工作,确保所有具备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都能实现精准培训、精准施策、精准转移,实现“三见”(“见岗位、见合同、见收入”)。二是针对即将到来的冬闲时节,组织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美景天城小区管理社区(神湖社区)、搬迁户户籍所在村委会等结合村内安置和县城安置的搬迁户劳动力就业意向变化、就业意愿和技能培训需要,谋划一批管长远、立长效的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课程,采取现场观摩、现场交流、现场指导的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职业技能、法律法规等培训服务,如“月嫂”家政服务培训、烹饪餐饮服务、保安等培训项目,实现“培训1人、就业1人、增收1户”目标。三是用好“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劳务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作用,建立和完善富余劳动力台帐,对摸排梳理的有转移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富余劳动力,全部实现“实名制”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动态管理体制机制,提供“保姆式”服务,确保富余劳动力“应转尽转”。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快思想转型。一是充分发挥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作用,借助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实时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搬迁户推送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手机微信、张贴招聘简章等形式,发布各类用工信息,提供“家门口”就业服务。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搬迁前后的对比,生产生活条件带来的明显改善,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结合实际引导群众知党恩感党恩。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布尔津镇神湖社区对进城安置的易地搬迁人员进行社区化管理,组织搬迁户到社区参加周一升国旗、国家通用语言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社区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服从社区的管理,享受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三是为便于服务管理,搬迁户所属村委会在安置点分别选用一名小组长,社区工作人员包联楼栋,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党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搬迁户手中,做到搬迁群众每户一份宣传资料,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并通过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建立“邻居”微信群,加强互通交流,及时将村委会、社区的有关要求、相关文件精神和扶贫政策措施及时传达到每个搬迁户家中,确保搬迁户均衡享受相关的扶贫政策和措施,形成邻里守望、相互帮衬,团结共建机制,确保搬迁户“脱贫不脱政策”。
(四)加强关心关爱,深化服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每月走访和住户干部关心关爱易地搬迁户长效机制,通过“两个全覆盖”住户干部、“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干部、“访惠聚”工作队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业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共同管理下,让搬迁户尽快适应现有的居住环境,适应和服从社区管理模式,提升搬迁户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二是探索“双向管理”模式,针对进城安置的53户搬迁户,其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和户籍仍统一由原所属村委会进行管理,一定程度存在服务管理职责不清楚、不明确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近期将组织县委组织部、发改委、布尔津镇党委、原村委会和神湖社区以及物业公司,探索建立“双向管理”模式,划清权责、有序做好管理移交工作。由社区提供城镇管理服务,原户籍所在乡村保持对其政策的扶持,并加大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避免出现管理“漏点”“盲区”等问题。
(五)改善生活习惯,加快身份转变。进城安置的搬迁户从原先的“游牧民”转变为城镇“居民”,需要“角色”的快速转变。用好美景天城小区物业公司,优先为住户提供“生活小帮手”,如对水、电、暖、电话缴纳方式,垃圾集中堆放、楼道保洁等生活小细节进行常态化帮教,同时由所在社区对搬迁户进行教育引导,确保搬迁户服从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规定,爱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服务设施,屋里屋外、单元内外做好卫生清洁工作。逐步帮助搬迁户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惯,尽快融入社区和小城镇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