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使命 推动公安户政管理“放管服”落地见效
立足使命推动公安户政管理“放管服”落地见效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继宏
当前,公安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已经落地见效,但是由于传统思维定式、工作方式方法、承接上级业务,以及日益增长的工作量与科技信息化设施推广应用面少、民警综合能力欠缺之间的矛盾,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基层公安户政业务部门在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中自加压力、创新服务意识不强。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公安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始终,只满足于上级下放的职责权限运用,单纯只是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制度,没有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性研究和开展便民利民举措。
二是对标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品质户政服务的需求方面还有一定差距。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大多围绕基本待遇保障、工作学习、生活出行等为主,不仅追求降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更追求品质体验、公平公正,这就对“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等户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需求。从目前情况来看,地区多数户政业务必须面见群众,才能受理完成,户籍业务网上办理的深度不够。同时,因相关部门权责不一致、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在办理群众业务过程中频繁要求群众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涉及的部门和办事环节多,随意性也比较大,缺乏统一规范,且很多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造成办事群众多次往返,引发不满并将矛盾指向公安派出所。
三是基层户政管理部门束缚自身的发展短板亟待解决。如民警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业务熟悉程度低,操作流程不娴熟。窗口岗位直面群众的压力大,每天要长时间与群众直面接触,一言一行都受到群众监督,时刻担心会因态度、操作等原因造成办事群众不理解、埋怨、投诉,导致很多在窗口前台工作的民警心理和工作压力较大。
我们为什么要推“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怎么来确保“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这不仅仅是如何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而是要将工作定位落到“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基点,因为“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公安机关要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立足当前公安工作实际,按照当前“两个创建”工作部署,尤其是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地区”工作要求,我认为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民意导向。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是判断和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实事求是来看,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还有很大提高空间,尤其是交警队、派出所、便民警务站的满意率与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地区”工作要求还有很多差距。这足以证明,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决不能主观臆断、替民作主,而是要从群众的立场看问题,以群众感受为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真正做满足民需、惠及民生之事。
二要转变服务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事实上,服务与管理是内在统一的,我认为服务就是管理,管理的根本目的也是服务。当前,群众对公安行政管理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把管理与服务融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全面、周到的公共服务,有效覆盖专业工作难以触及的领域,有效采集日常管理难以采集的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服务有形、管理无形。我们是人民公仆,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要提供什么,群众有哪些不满意,我们就要全力改进。我们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促进服务流程、服务作风大转变,大行简政之道、开便利之门,全面推进服务型公安建设。比如户籍登记“一次办结”实现率究竟达到什么程度,是不是让群众真正得到方便,是不是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比如我们治安窗口单位是最直接面对群众的,是最能代表公安形象的,是否还存在群众反映“效率不高”“态度生硬”“工作推诿”等最多的问题。总之这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着力点,要一项一项分析原因、查找对策、补齐短板、改进工作,真正把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彻底、改到位。
三要组织发动群众。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际上,物质生活富裕后,群众更加注重精神追求,参与社会公益、奉献社会的意愿更加强烈,发动群众的社会基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枫桥经验”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前一段时间,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区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基层派出所就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基础管理上,把主要警力投向基础管理一线,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做群众工作,到工作落实的最末端进行管理,切实做好人、地、物、事等基础要素管控,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着眼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搭建更多的社会共治平台,把行业组织和广大群众发动好、组织好、利用好,把更多的民力转化为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