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推进“两站两员”建设 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推进“两站两员”建设
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秦存刚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道路交通路网覆盖面的不断增加,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大幅增加,道路交通环境日益严峻,截至2018年,全地区管辖道路总长度为一万余公里,其中两条国道,即216线和217线共620公里,省道1592公里,县乡道路1670余公里,农村道路3680余公里,专用线路1190公里,城市道路188公里,奎阿高速公路G3014在我地区管辖里程为143公里。全地区机动车保有量16万2千余辆,驾驶人15万5千余人。“人、车、路”的快速增长,在极大便利群众出行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尤其是受道路条件、车辆状况、群众意识和组织管理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违法多、秩序乱”已经成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突出特征。
一、农村道路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与现状
当前,全地区农村道路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一是全地区道路快速延伸,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持续增长,交管工作压力逐年增大,交警警力严重不足,农村道路长期处于失控漏管状态。二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薄弱,一些偏远农村道路还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管控范围不能做到全覆盖。农牧区道路和驾驶人的管理受限于警力,成为安全管控的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事故隐患多、致死率高。四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与农村道路交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农村群众交通的法制、法规、安全意识淡薄。
为有效解决和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2019年自治区提出“加大‘路长制’‘两站两员’和示范县实施力度,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APP应用”。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明确,部分县(市)、基层乡(镇、场)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工作责任主体存在着模糊认识,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没有严格按照“两站两员”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两站两员”工作进度缓慢,没有发挥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作用。
二、充分认识发挥好“两站两员”的重要意义
“两站两员”(安全管理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主要是通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的形式,劝导农村群众日常的违法行为,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从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它将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劝导、交通安全宣传、路面交通救助、交通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强化节点控制、对通行车辆安全监管等融为一体,对减少农村地区各种交通陋习和缓解目前交通管理警力不足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作目标
“两站两员”尤其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而设的,通过政府领导,广泛调动安监、交通、公安、运管、城管、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乡镇、村队积极落实的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格局,负责巡查乡村道路,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处置、上报、道路安全隐患,红白喜事上门打招呼等,旨在负责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各个部位都有人抓、有人管,积极建立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群防群治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长期以来,各地普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干线公路、轻县乡道路”的倾向,对不断发展变化的交通管理形势没有从根本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不单纯是哪个部门的职责,政府各个部门从不同角度都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两站两员”工作,应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安全共治、全民共享”的原则,由政府总揽(县级政府牵头),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负责,安监站、村队(社区)落实,县市交通、运管、城管、农机等相关职能配合,公安派出所积极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格局。成立由常务副县(市)长担任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单位、乡镇责任,定期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分析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确保农村道路各项工作常态开展。
(二)政府重视,高位推动。一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细化落实意见,明确乡(镇、场)职责任务。二是落实人员、资金保障。将“两站两员”经费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经费纳入县市财政预算,保障劝导站运转工作经费,保障劝导员的工资。三是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农村劝导站。各乡镇场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优先在重点村队、道路复杂村队、隐患突出村队以及出村口、入城口等设置劝导站,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用。
(三)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用。根据职责分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定期深入辖区乡村,对农村客运车辆、微型面包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全面落实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和跟踪、督办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路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整合公安交警、派出所、交通、农机等部门力量,在重点时段、路段和重要节点,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针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二轮、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涉牌涉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逾期未年检、客货混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由社区、村队等基层组织牵头,把宣传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充分利用现有阵地,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员、村委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作用,深入乡镇农村、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学校,向广大乡村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教育,拓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送进每村每户。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题广播,使交通安全宣传声音到田间、到地头。
(四)建立农村交通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将其全方位纳入到平安畅通县市建设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之中,列入对县市、乡镇的安全生产和平安维稳综治考核之中,与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挂钩,为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出各相关部门共同遵守的考核标准,形成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考核追责的管理体系,提高各相关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定期召开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各乡(镇、场)交通安全管理站、村队劝导站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各乡(镇、场)交通安全管理员、村队劝导员落实工作情况定期进行了解和掌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场)进行通报。年内县市要把“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的督查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公安机关积极予以业务指导。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指导。一是加强执勤执法安全培训。二是交通管理知识培训,提升文明执勤意识。三是对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监督。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各社区、村队(团场)交通安全劝导站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交通安全劝导站的沟通协调,指导加强村道乱停车、僵尸车、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治理。
(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农村道路超速、事故频发现象严重问题,应积极向科技要警力,用科技强力支撑,通过不断完善电子监控、区间测速、道路交通信息平台等系统的应用,积极代替人力,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交通事故的查缉,提升交通管理能力。一是借助公安部交管局互联网平台下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起乡(镇、场)、村队所属人员、车辆、道路电子台帐。二是通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对劝导员录入的各项数据进行精准指导,实现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等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道路交通状况,强化道路全方位的动态管控,使“两员”管理从静态向动态管理转化,即管好了交通秩序,也提升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防范控制能力。四是加强农村劝导站和基层警力的科技装备配备,强化对交通管理员和劝导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应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及时查处农村地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证、盗抢抢机动车、套牌车、报废车以及逾期未年检年审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等“隐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七)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分析问题改进不足。交通安全劝导站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创新,是新的运作模式,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乡镇,深入城镇道路,做好工作调研,发现劝导站和工作人员在管理上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分析,及时为劝导站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使交通安全劝导站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交通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