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精准脱贫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
聚焦精准脱贫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
地区医疗保障局 钱治江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聚焦精准脱贫,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9月27日至28日,10月13日至14日,本人带领调研组赴阿勒泰市、布尔津县等地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交流、进村入户、深入访谈等方式,坚持边调研边学习边对照检查,在调研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和感悟,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强化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办法措施。
一、总体感受
从实地调研和基层反馈情况来看,各县(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持续用好稳定红利,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脱贫攻坚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对因病致贫、返贫群众给予及时有效救助。地区医疗保障系统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重点梳理“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医疗方面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围绕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参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保障全覆盖。
二、地区医保扶贫工作现状
(一)地区脱贫攻坚概况
截至2019年底,10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青河县、吉木乃县完成摘帽程序。全地区还有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4.8999万人,占全自治区未脱贫人口总数的1.56%。其中地区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分别阿勒泰市5890人、占12.02%;布尔津县0.4866万人、占9.93%;哈巴河县0.4562万人、占9.31%;吉木乃县0.8990万人、占18.34%;福海县0.6535万人、占13.34%;富蕴县0.6578万人、占13.42%;青河县1.1578万人、占23.63%。特别是青河县、吉木乃县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2.0568万人,占全地区未脱贫人口总数的41.98%,规模接近“全地区贫困人口”的一半左右,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
(二)医保精准扶贫情况
1.基本医保:从2018年1月1日起,地区制定出台《阿勒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人社、财政、民政、扶贫、发改、卫计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包括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2.大病保险:落实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政策,统一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截至目前,地区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受益6.0305万人次,其中住院受益0.6452万人次,门诊受益5.3853万人次。基本医疗统筹支付总金额3096.34万元,其中住院统筹支付总金额2832.49万元、门诊统筹支付总金额263.8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66.50万元(含门诊大额病种),实际住院报销比例71%。
3.医疗救助:地区发挥农村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救助在年度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办发〔2017〕65号)文件精神,对患有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单病种或高额诊疗费用,进行二次救助。截至目前,医疗救助资金支出560.89万元。全地区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0.198万余人次,其中住院救助人次1892人次,门诊救助人次94人次,进一步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4.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地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工作的通知》(阿地医保发〔2019〕14号),进一步落实地区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统一缴费补贴标准,对特困人员全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50%定额补贴,逐步将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
5.大病救急周转基金。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阿行办发〔2019〕24号),我地区建立大病救急周转基金制度,由地县市财政筹集资金额1700万元(其中地区财政1000万元、各县市筹集100万元),用于参保患者因患大病住院且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确保参保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截止目前,全地区大病救急周转基金共筹集资金1700万元,共借出14人14笔,共计60万元,回笼资金5笔20万元,提出申请借款10人,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青河县阿热勒镇肯莫依纳克村村民热孜娅·再那尔汗是“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的一名受益者。今年9月她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时,医生建议立刻手术,需要9万元的手术费用,但她们家经济状况没有办法凑这么多资金。于是,她们到青河县医疗保障局申请了“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热孜娅·再那尔汗说:“申请不到五天的时间,4万元的大病周转基金就拿到了手里。正是有了这项新政策,我才有钱做手术,这让我重新燃起看好病的信心,对生活充满新希望。”“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的设立,有效解决了贫困参保人员住不起院的问题,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解决贫困群众后顾之忧,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的同时,我们在调研中也查找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部分县的医疗保障部门没有把脱贫攻坚放到突出位置,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资助标准不一致。有的县在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不仅加重财政负担,而且产生新的不平衡,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悬崖效应”明显。有的县市则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违背定额资助的政策要求。
(三)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不到位。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调研组走访阿勒泰市、吉木乃县、布尔津县、福海县定点医疗机构看到显目的地方都摆放了医疗保障宣传手册,但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委会、贫困户家里未看到相关宣传资料。经访谈了解少数建档立卡户不知晓慢性病药费补助政策。
(四)大病救急周转基金使用率低。从启动以来,全地区大病救急周转基金借款人员14名、救急周转基金60万元。虽然群众对大病周转基金的知晓率已明显提高,但大病救急周转基金借款人数较少。主要是因为无主体的参保群众借款担保困难,办法中准入的病种较少,大病救急周转基金还款周期较短等原因限制了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的使用。
四、解决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安排部署,教育医保系统党员干部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县市医保脱贫攻坚调度,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切实推进医保扶贫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局党组调整加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具体落实工作任务;坚持上下联动,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层层压实任务,聚力攻坚;同时结合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
(二)精准确认扶贫对象,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1.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标准,认真贯彻“六个精准”要求,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台账管理,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参保、精准补贴,推进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农村贫困人口全员参保。
2.加强与扶贫、民政、卫健委的对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每日推送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加大对各县市参保工作调度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参保缴费,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精准落地到人,解决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实现应保尽保。
(三)精准运用政策,防止过度保障和“一兜了之”
1.坚持现行扶贫标准,精准运用政策,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擅自拔高标准。督促指导各县市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报销标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整改,防止医保扶贫政策出现特殊化、福利化等过度保障等现象,防止简单化“一兜了之”。
2.会同人保财险公司严格执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市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大力宣传大病保险惠民政策,以及明确享受范围、享受政策。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地区通报。
(四)保持政策连续性,坚持脱贫不脱政策
1.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论已脱贫还是未脱贫,均享受医疗保障倾斜政策。继续实行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倾斜保障,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在城乡居民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50%,各分段报销比例继续提高5个百分点。对各县市医保脱贫不脱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政策落实到位。
2.将医疗救助资助个人参保缴费政策精准落实到位,覆盖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其中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补贴,在统筹地区范围内统一定额资助标准,将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
(五)实施综合保障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
1.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分类分档细化农村贫困人口救助方案,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进一步完善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管理办法,扩大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病种借款范围,将预借大病救急周转基金病种范围在7种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到23类64种重大疾病。延长还款周期。完善大病救急周转基金办法,将还款周期延长至3个月。解决预借大病救急周转基金参保患者担保问题。
(六)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完善“一站式”“一单式”结算
1.大力支持“互联网+医疗”发展,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信息化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区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2.做好跨地区就医结算服务,对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的农村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优先做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就医结算等服务,切实做好贫困地区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七)加强统筹协调,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1.继续加大医保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资助、大病保险倾斜保障、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贫困人口知道党和国家的医保惠民政策,明白惠从何来、惠有哪些。印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宣传手册,动员各级访惠聚工作队员开展入户走访宣传,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一户一册。
2.抓好医保政策培训力度。11月、12月份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培训,结合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委会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形式举办医保政策培训班。特别是利用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组织对基层工作人员、“访惠聚”工作队、村干部等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待遇标准的培训,提高各地落实医保扶贫政策、执行保障标准的准确性。